为深度贯彻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丹东院在用好各种强制执行手段的同时,注重人性化执行,刚柔并济,更加有效解决纠纷,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日,在执行一起2009年的终本案件中,执行人员调查得知该案被执行人贺某近十年先后经历过破产、离婚、亲情冲突等情况,非但已无经济能力履行义务,甚至对生活也丧失信心,整日不工作只在外面游荡,靠儿子接济度日,其前妻和儿子恨其不争,与其关系比较淡漠。在经过几天对案件的调查和研究之后,执行人员采取打亲情牌的方式,将突破口放在贺某的前妻与儿子身上,通过与他们的多次长时间电话沟通,建议两人做好贺某的思想工作,给予其亲情上的鼓励和支持。并多次约见贺某做思想工作,增强其对生活的信心,帮助其找回面对亲人、面对未履行义务的责任心。在多方沟通与协调下,贺某已经找了一份工作,承诺会认真工作,履行还款义务,其前妻和儿子对其改变也表示欣喜和大力支持,其前妻当即代贺某偿还了部份欠款,剩余部份,贺某签订了还款计划,其子也表示会尽量帮助偿还。
至此,这起多年来未能执行案件基本得以解决。在努力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同时,丹东院也始终秉承着关爱案件当事人的身心健康,让他们不仅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感受到司法温情,力求做到为司法工作带来最大和谐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