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办登记”
  发布时间:2022-06-29 15:11:23 打印 字号: | |

1月17日上午,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来到丹东铁路运输法院,将其带来的鲜红锦旗送到了办案人员的手中,对办案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情怀以示感谢。老人此刻的心情正如锦旗所写:“百姓难题终得解,彰显司法公信力”。



该案涉及的房屋是上世纪八十年代老人从原工作单位分得的,因当时的不动产登记相关制度相对不完善,导致了案涉房屋产权证记载的信息与老人实际居住的房屋不一致,且1996年老人与前夫在离婚时对该房屋进行了协议分割,但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指明房屋的具体信息。实际为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因老人误以为是其单独所有的缘故一直延续至今,且其前夫于几年前因病离世。当老人得知该房屋真实情况后,想通过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方式将房屋所有人变更到自己名下,但不动产登记部门以案涉房屋信息指代不清为由拒绝办理。

该案中,老人遇到的难题是事发时间久远,因时过境迁,许多关联证据需要向相关行政机关调取,而其通过私力已无法收集。于是,当老人提出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时,审判长杨勇充分考虑到老人的难处,立即召集合议庭成员讨论研究决定同意了其请求法院调取相关证据的申请。经过办案人员近两周的实地阅卷,电话咨询,在走访了多个单位和部门后终于收集到了充分的证据,查清了案件事实,最终判决支持了老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被告方没有提出上诉,最终为老人办理了案涉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使得古稀老人在寒冬腊月里的奔走得到了有效回应,让老人能在“所有权人是自己”的房子里,过一个舒适、暖心的春节。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古稀老人解决了“难题”,彰显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司法公信力,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同时也是丹铁法院自管辖行政案件以来用行动、用真心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的又一体现。新的一年,丹铁法院将继续努力搭建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让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让暖心司法深入人心,进而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丹东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