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定于2023年8月3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辽宁美宸物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丹东市财政局、丹东市人民政府、第三人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丹东百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抗美援朝纪念馆、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