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定于2024年3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尹德贵诉被告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人民政府及第三人东港市大东沟商贸有限公司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