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定于2024年4月1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连禄诉被告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定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我院定于2024年4月16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宣判原告王生家、王博正诉被告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第三人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我院定于2024年4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丹东市元宝区明达汽车修配厂诉被告丹东市自然资源局、第三人丹东市警察协会、第三人高川川不动产权属登记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